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该院院长张立勇分别与该院党组成员、19个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张立勇表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是走过场、走形式、摆花架子。包括他本人在内,从2008年1月1日起,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因失察、失管、失教致使所在班子成员或所辖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连续发生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须引咎辞职。
看到这则新闻后,笔者颇为感动。以终结自己的政治生命为下属的错误埋单,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这又是多么高尚的品德,这更是一种负责任的政治担当!
遗憾的是,现实中这样的政治担当还真的不多见。相反,与下属抢成绩、出了问题往外推的倒是司空见惯。有些官员生怕因下属的错误而影响到自己的政治生命,在关键时刻不是爱惜和保护部属,而是上演“壁虎断尾”、“挥泪斩马谡”的剧目。
有人可能会质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失察、失管、失教致使所在班子成员或所辖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连续发生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限定词太多。如果真出了这么严重的问题,领导就是不辞职,上级部门也注定会让他“下课”。因此怀疑这个责任书依然是哗众取宠之举,没什么实际意义。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前不久发生的“瓮安事件”,大家都十分了解。该事件充分暴露出当地管理问题成堆,是矛盾长期堆积的结果。从近日先后被免职的瓮安县有关领导的谈话来看,县里对干群矛盾的紧张情况是十分清楚的。那么瓮安的上级部门对当地长期存在的干群矛盾清楚吗?是不是也应承担相应的“失察、失管、失教”的责任?然而,我们遗憾地发现,没有。现在官员公车私用现象越来越严重,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不知道吗?我看未必。都装着视而不见,任群众的意见成堆,谁会因为对这些腐败惩治不力便“引咎辞职”?一个也没有!
从这点来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茧自缚”、“画地为牢”的做法,应该得到人们的赞誉。作为领导,只有自己给自己增加压力,背上包袱,才能工作得更用心、更负责。
因此,笔者坚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次签订的责任书,是下决心、动真格,责任书也注定会让责任落实,让承诺兑现,为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加强和改进审判和执行作风建设,为纠正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冷横硬推、以权谋私等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发挥出积极的作用。□麻中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