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毋先生咨询:“我在郑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已经一年多了,现在感觉经济压力较大,看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有3万余元,想提取出来缓解经济压力,请问能否办理?”
日前,记者采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后得知,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放宽,涉及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及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业务。在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方面,放宽了时间限制,缴存职工购买本行政区域以外的新建自住住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变一年内为五年(含五年)以内,可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购买本行政区域以外的再交易自住住房,以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五年(含五年)以内,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如果毋先生符合条件,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