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武陟一男子看中他人养的德国牧羊犬,因为价钱没谈拢便趁其不备偷走。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
2021年1月,被告人郭某某准备租陈某某的房子,便去其家中看房。在看房时,郭某某看到陈某某养的德国牧羊犬,表示很喜欢,想要买走,但双方因价格问题没有谈拢。
1月30日15时许,郭某某再次来到陈某某家,见家里没人,便将其养在西北屋的德国牧羊犬盗走。
经鉴定,该德国牧羊犬价值1400元。案发后,郭某某听说失主发微信朋友圈寻狗就害怕了,便于1月31日到武陟县公安局投案,并将被盗牧羊犬退还给陈某某。
“我知道错了,都怪我一时鬼迷心窍触犯了法律,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庭审中,被告人郭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郭某某认罪认罚,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