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欠的钱就可以不还了?”近日,几名衣着朴素的农民来到武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情绪激动地询问。他们都是武陟县大封镇人,不久前发生的一场变故,把这几人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两年前,一位姓刘的生意人先后找到这几名农民借钱,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到了还款日期,大家找刘某要钱,可刘某仅给每人支付了一点本金,剩余的大部分本金和全部利息均未支付。
10天前,刘某突发疾病去世,几个人得知消息后先后到刘某家找其儿子要钱。刘某的儿子了解几个人的来意后,表明态度,称自己不清楚父亲借钱的事情,没有义务替父亲还钱。
刘某儿子的话惹怒了几个人,继而发生争执,差点动手。几个人都是农民,平时靠打零工攒了点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心有不甘,随即到武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刘某去世就“人死债消”了?还是“父债子还”?针对这个问题,该中心一律师说,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但刘某儿子认为“人死债消”拒绝履行还款责任也不对。刘某儿子如果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就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该律师建议几位求助人,可以起诉刘某儿子以其继承遗产为限清偿债务。
记者从武陟县司法局了解到,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武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精选优秀、专业的律师,提供“坐诊”式精准化法律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来访群众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彰显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和公益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