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感谢法院,让我们在年底拿到血汗钱,这下可以安心回家了。”这是申请执行人蒋某祥发出的感慨。近日,为了能让农民工兄弟尽早拿到工资,山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进行了快速执行,让8名农民工顺利拿到血汗钱。
据介绍,家住新乡市辉县市的蒋某祥作为某施工班组领头人,于2016年4月至12月带领8名农民工在康某伦、许某方的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康某伦、许某方以未收到尾款为由,拖欠蒋某祥班组10万元工资款,迟迟不予支付。在多次催讨未果后,蒋某祥将康某伦二人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康某伦二人支付蒋某祥班组工资共计10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康某伦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蒋某祥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康某伦、许某方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线索进行了具体查询,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立刻约谈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并向其阐述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后果。
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康某伦、许某方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两人在与蒋某祥协商后,先转账给蒋某祥5万元,并于近日再次来到法院,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执行款,该案就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