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颖江)“感谢调解员帮忙,我才能拿到这笔赔偿款。”近日,家住修武县某小区的李某拖着残疾的身体,给修武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送去锦旗表示感谢。李某说,如果没有调解员帮忙,他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极端的事情。
一年前,李某在山西河曲风电厂施工时被吊车压伤,失去了双腿。李某受伤后,包工头朱某某为其支付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70万元。随后,双方对后续赔偿金额进行协商,由于意见不统一,多次协商无果。
李某失去双腿,又没有拿到后续的赔偿款,心里很恼怒,想着和朱某某鱼死网破。李某的家人发现他有异常情况后,总是陪伴左右,避免他发生意外。
今年11月,李某在家人的劝说下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他到城关司法所求助。该所所长赵保新了解情况后,建议李某先申请调解。随后,李某递交了调解申请,赵保新负责调解此事。
赵保新到沁阳市找到朱某某,说明目的以及李某的现状,但朱某某不为所动。之后,赵保新又多次与朱某某联系,讲明此事的利害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劝其应站在李某的角度考虑问题。
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85万元的赔偿协议。李某拿到赔偿款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赵保新说,人民调解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稳定,这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纠纷,还消除了社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