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景鹏) 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堂食服务禁止提供、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市旅游星级饭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为减少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助力美丽焦作建设,近日,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我市各领域“禁限塑”时间表、路线图,倒排任务节点,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加强宣传引导。12月份,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传引导。特别是加大对本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书店、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各领域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引导群众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开展专项检查。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对禁限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落实情况;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情况;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落实情况;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及专项清理落实情况;重点用膜地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情况;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落实等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将适时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视情将联合专项行动发现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通知》要求,按照《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焦作建设实施方案》《焦作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任务落实,完善工作台账,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提升我市城乡生态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