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珂)12月20日,通过府院联动机制,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洛阳市伊川县逮捕被执行人。通过现场对被执行人施压、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4686万元,该案得以执结。
原来,自2020年5月16日起,申请人韩某带领工人在马村区演马街道某村给被执行人周某打工。打工结束后,根据劳动合同,周某应当给予韩某等人劳动报酬共计1.4万元,但周某迟迟未履行。
韩某多次找周某索要工钱未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周某不仅要支付韩某等人劳动报酬1.4万元,还应支付诉讼费686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依旧迟迟未履行欠款。于是,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周某所在地为洛阳。于是,执行干警多次向洛阳市当地基层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当地基层法院反馈信息:周某长年不在家,一直外出躲避执行,下落不明。在财产调查工作中,执行干警也未发现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直到12月20日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线索,案件有了新的转机。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前往伊川县逮捕周某。见到周某后,执行干警对其施加压力,告知若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压力,周某想尽办法凑够了欠款,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