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伟涛 实习生杜笠 通讯员张玲) “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审理案件涉及青少年共406名,涉及青少年案件95例……”在4月15日我市召开的2011年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我市首次发布的一份全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格外引人注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相如,市政府副市长乔学达,市、县两级有关青少年维权方面相关单位的负责人100多人参加会议。
据悉,通过定期统计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摸清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底数,将更有利于掌握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的基本状况,分析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促进各项教育、管理、服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维权工作实效。
“今后,每个季度都将通报全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统计情况,为更好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供数据依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数据统计工作。为此,我市将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纳入范围,具体为6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
在这次会议上,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办公室首次向社会推出《青少年维权公报》,公报将每季度推出一期,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维权热点、青少年维权政策解读以及青少年维权方面的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