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通过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据了解,凡是通过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即日起至4月22日可到市司法局(市人民路阳光大厦A513房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领证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不准他人代领。另外,本科在读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赵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