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历时一年多的朱某等43名温县祥云镇大玉兰村农民工追讨工资案得到执行。当农民工拿到承办律师代理执行回来的近4万元工资时,感激地说:“是党的法律援助政策好,给我们讨回了公道。”
2009年8月,朱某等43名农民工和王某签订在赵堡镇某砖场务工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朱某等43名农民工3个月应得报酬近4万元。因王某拖欠劳动报酬长期不予支付,造成朱某等人生活困难,他们多次催要均无果。2010年7月,他们来到温县法律援助中心说明情况后,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承办律师和审理此案的法官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得到圆满执结,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引起的上访案件。 (冯晨曦 王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