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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改个名字为啥这样难?

 

  本报记者 王龙卿

  在生活当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因此也就有了姓名权。但是,在生活和工作中,关于姓名权的问题却给许多市民带来了不少烦恼和不便。有的是因为市民不小心用两个以上名字,有的是因为公安部门在登记时失误搞错。

  市民周炳喜最近就为名字的事苦恼着。他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周炳喜,户口本上还有一个曾用名周永胜。他在单位一般用周永胜的名字。因此,他的工资单、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用的名字都是周永胜。他的结婚证用的是周炳喜。每次开工资、领工资,他就会被名字所困扰。有人告诉他,如果他想贷款买房也会因用两个名字而带来麻烦。因此,他想到公安部门改名字。

  市民王俞江遇到的情况是名字被搞错了。他说,前些年,公安派出所民警把他的名字弄成了王玉红,这让他哭笑不得,却还不好修改。

  20岁的沁阳市民杨嵩在5岁时父母离异。他上学后,常常被一些同学恶作剧叫做杨葱,这一直让他苦恼不已。近两年,他想把名字改为杨家乐,希望开始新的快乐生活。但是,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了几十次,每次均被告知16岁以上的他不能修改名字。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但是,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要求,出于方便公民生活、学习、交往等的考虑,一般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提出改姓名申请的,公安机关酌情办理;16周岁以上(包括16周岁)的,公安机关会进行严格控制。因为随着16周岁给公民办理身份证起,一个公民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相应都开始固定下来,一个身份证对应一个人,这有利于管理。16岁以上改名的,带来的问题就比较麻烦了。

  姓名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符号,是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互相印证。有人也许觉得改个名字不至于很复杂,但据了解,对于公安机关而言,此项工作却是相当谨慎的。自从存折、教育基金等实行实名制后,就要求公民更加珍惜自己的姓名。而姓名经过修改后,伴随而来的可能是一系列的工作,比如说当事人在银行存过款、正在进行股票交易,那么他就应该向相关部门提交新的证件来继续进行自己的经济活动,遇到特殊情况,还需要公安部门的说明材料。实践中,公安机关给申请改姓名的公民办理手续时,往往考虑得更多一些。

  据公安户政部门统计,最近这几年,公民提出的更名申请较以前多,几乎是所有更改户口本资料的项目中最多的一项,而申请的理由则是无奇不有。由于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栏只有一栏,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在选择名字时应该更加谨慎,多次改名的申请可能不获批准。

  一位市民说,如果是因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名字错误,还让市民自己来承担责任有些不太合理,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市民闫才源2005年因为要求更名被拒与我市公安机关打官司而被国内外媒体广为报道,他被誉为中国姓名权第一人。他说,虽然相关法律已经明确保障了姓名权,但是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公民姓名变更时,依据的仍是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些年,为了姓名权的事,他一直在艰辛求索,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并联系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依据宪法、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精神,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姓名法》。虽然,这个进程还需时日,但是,最新的消息表明,公安部已经起草了《姓名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许多市民在期盼这个条例能够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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