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冯锦堂,河南淇县人。幼随父逃荒,流落焦作,落户墙南村。1925年6月,五卅运动波及焦作,他参加了共产党员创办的道清铁路工人夜校,思想觉悟迅速提高。7月6日,他带领福公司焦作煤矿英籍人员200多名家庭雇员率先罢工,拉开了焦作煤矿反帝大罢工的序幕,并建立厨司工会,任会长。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1月,冯金堂等5人代表焦作煤矿工人,与福公司代表进行复工谈判。冯金堂等拒绝了英方提出的“边谈判,边开工”的无理要求,坚持改善工人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的22项复工条件,维护了矿工的正当利益,迫使福公司不得不同意工会提出的复工条件,双方签订了12条协议,使历时8个月的大罢工取得最后胜利。之后,他调到中共河南省委工作,任河南省委委员,1928年2月任常委。同年4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受尽酷刑,宁死不屈,始终未暴露身份,后经营救获释。随后转到焦作,以河南省委常委兼焦作特支书记的身份,领导豫北地区地下斗争和煤矿工人运动。1932年8月,发动李河煤矿工人罢工,因内奸告密,再次被捕,并被押解开封。敌人对他残酷折磨,他大义凛然,严词痛斥国民党祸国殃民的罪行。10月2日,与一起被捕的党员王之春等,昂首挺胸走向刑场,高呼“打倒反动派”“共产党万岁”口号英勇就义。
(中共焦作市委党史研究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