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建章、吴冬程)“司法拍卖采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这既方便,又很有安全感,而且非常阳光、公正,估价51万元的房产,竟然拍了289万元!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目标,我很满意。”日前,来自修武县的王老板为自己的房产能拍出289万元的高价兴奋不已。
原来,王老板早些年因生意原因欠了别人的债务,无能力偿还。法院最终查封了他的一处房产。经估算,该房产价值51万元。王老板很担心拍价过低,还不了债务。
由于案值超过50万元,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拍卖,拍卖实行电子竞价方式,每次加价2万元。
根据规则,每位竞买人均处于一个独立、密闭的竞价室。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室,就不得再与外界联系,甚至连手机等通信工具也不允许带入竞价室。因而,竞买人相互之间并不知道对方的竞价情况。当天,共有6位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
根据估价,该厂房价值51万元。但拍卖一开始,电子屏上的数字就飞快变换:53万、87万、89万……随着数字的不断上涨,竞拍掀起了高潮:一位竞买人一次加价10万元,从91万元加到101万元;另一位竞买人竟一次加价18万元,从161万元直接加到179万元。经过50轮的轮番竞价,历时一个半小时,该厂房最终以289万元成交。看到这样的成交价格,王老板非常高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处长冯师刚介绍,这种拍卖方式彻底打破了司法拍卖被少数人独揽的局面,避免了司法拍卖权被少数人操控,从根本上割除了司法拍卖过程中的腐败毒瘤,保障了拍卖主体广泛参与,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拍卖环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拍卖标的物竞价升值,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种做法后,随即批示:“很好,要好好宣传这样的事例。”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制定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辅助工作管理规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协商选择专业机构程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初步意见听证制度》、《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摇号选择专业机构程序》等,统一落实对外委托制度,以程序公正促进拍卖质量的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没有发生一起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外委托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金贵说:“司法拍卖的改革方向必须顺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确保公众对拍卖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这也是我们今年开展廉政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