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实习生张苗)4月25日至5月1日为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周,今年的主题是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我市的职业病防治现状如何?农民工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办?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市卫生部门提醒,如果您的职业健康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电话8861066举报投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
我市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仅去年就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厂矿企业的12个生产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经常性检测评价工作,针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完成了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6个新建、改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提出了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补救措施和建议,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对全市29家医疗单位的31台CT机、4台加速器和78家放射工作单位的157台(枚)大型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做了放射卫生现场检测及评价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完成了680余名放射工作人员、28家单位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的检测、体检和评价,共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923人次,发现疑似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禁忌症420人,接诊住院治疗患者89人次。
随着城市逐步发展,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之一。从我市掌握的情况看,我市约有15万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大多在企业中从事一些苦、重、脏、险的工作,一些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配齐必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而很多农民工职业病预防意识差,农民工的职业安全状况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突出,已成为职业病侵害的最脆弱的群体。
农民工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有毒有害场所打工的农民工,如果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应及时到当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同时可以到打工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举报,执法人员将按照举报内容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一旦被确诊患上职业病,首先应接受治疗,费用由打工者所在单位承担,并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企业不愿意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到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由执法部门监督其让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同时,执法部门将对该企业处以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依法关闭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