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武陟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消费者李某称:4月19日在武陟县红旗路某糖烟酒批发公司以一件4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件53度贵州茅台酒,货款合计9800元。在使用前,有朋友提醒从价格上怀疑是假酒。李某就到该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进行咨询。该中心工作人员查看了发票和相关材料,虽然在外观包装上与茅台酒厂生产的茅台酒包装极为相似,但这两件酒包装还是显得有些粗糙。
该中心对李某进行了受理录入登记,然后与贵州茅台酒厂取得了联系。4月20日,茅台酒厂工作人员对这两件茅台酒进行了鉴定,确认非贵州茅台。经过多次协商,经销商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还消费者53度茅台酒货款9800元,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4400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任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