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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专项整治方案
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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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专项整治方案
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作者:张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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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冬) 记者昨日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了解到,根据《焦作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我市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主要是调查了解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全面掌握我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第二阶段是治理整顿阶段,主要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曝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第三阶段是规范巩固阶段,主要是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加强监督查验和加强源头治理。在加强监督查验方面,主要是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查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在加强源头治理方面,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志,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县域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另外,今年年底前,市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将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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