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我市拥有的住宅小区不少,很多小区都很重视物业管理,而且水平不低,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安全及设施维护等都有了保障,居者安心、舒心。
但这中间也有不满意的,比如就听有的业主说:我缴物业费,要的是服务,可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显而易见是业主对物业部门高高在上、服务态度生硬心存不满。
其实,缴费收费,一个是掏钱“买”服务,一个是通过良好的服务赢得合理的收益,但大家的目的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使小区居住起来更舒适。在这样的前提下,事情应该好办,那就是业主要配合物业的工作,不能因为掏了钱就可以盛气凌人。物业更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虽被尊为小区的管理者,却千万别高高在上。自认为是管理者,就高高在上,这就拉远了和业主——所谓的被管理者的距离。这样的距离不会是“距离产生美”,只会是“距离产生隔阂”。在有距离的情况下如何能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管理与被管理,本身就是一对矛盾,现实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作为拥有一定权力的管理者不妨放下身子,切实为被管理者多考虑一些,没有了架子、不计较身份才会有真心、真诚的服务,才能赢得被管理者的理解和尊重,双方才会产生和谐,工作、事情就会好办些。所谓两好搁一好。我们经常说要“寓管理于服务中”,小到物业管理,大到行政事业管理,都是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