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县财政通过专户拨付资金133.9万元,专项用于全县符合救助条件的413名孤儿发放生活救助金,生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目前,救助资金已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至孤儿手中。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孤儿救助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帮助孩子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去年,县民政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村组和申请孤儿救助对象家中,宣传政策、核实情况,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不错不漏,实现了孤儿的应救尽救。
(赵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