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街道社会法庭的法官们,要不是他们,我这钱不知啥时候才能要回来……”日前,在山阳区艺新街道社会法庭,辖区居民赵某激动地告诉笔者。
2008年年底,赵某邻居王某向其借款1万元,期限3个月,月息4%。但王某直到2009年8月才还本金,未付利息。赵某一直向王某讨要利息未果。去年7月,赵某来到街道社会法庭,法庭庭长张怀玉问明情况后,和法官武喜丽及时介入,对两人进行反复调解。今年3月中旬,王某付了利息,两家重归于好。这只是该街道社会法庭调解居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例子。
据了解,该街道社会法庭去年6月挂牌成立,是以“非诉讼”方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组织。街道社会法庭成立伊始,该街道完善了各项社会法庭制度,同时为保证法官人选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在辖区遴选社会法官人选,最终选聘了社会法官13名。该街道社会法庭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等10种案件档案,印制了社会法庭专用笔录纸、档案袋、调解协议等数十种文书,并以社会法庭为载体,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做到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该街道社会法庭共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走访居民400多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110人次,调解各类纠纷25起,成功率达99%。
(樊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