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我市每年的5月定为捐助月,5月19日为爱心捐助日。六年来,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干部工人、个体工商户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形成了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现将六年来爱心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爱心基金筹集情况
六年来,全市共接收捐款4143万元,其中市本级接收922万元、县市区接收3221万元。2010年,共接收捐款1012万元,其中市本级接收捐款98万元、县市区接收捐款914万元。
二、爱心基金管理情况
爱心基金的20%用于基金积累,80%用于当年日常救助困难群众。爱心基金由市、县帮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专项使用,主要用于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困难学生、因病和灾祸致贫的家庭,使用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爱心基金使用程序
爱心基金的使用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调查审核后,报同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然后由民政部门送达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救助对象和批准拨付的金额,下达执行计划,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四、爱心基金使用情况
按照《焦作市爱心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焦政办〔2005〕58号)的规定,六年来,全市共使用爱心基金3807万元,占总额的91%,共救助困难群众65518人。爱心基金使用情况共分以下六个方面:
1.教育救助1003万元,救助困难学生9714人。
2.大病医疗救助1384万元,惠及10891名城乡困难群众。
3.专项资助936名“白内障复明免费手术”181万元。
4.节日发放救助金41万元,惠及2209名群众。
5.给2935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发物价补贴150万元。
6.其他临时救助1048万元;资助城区28所爱心慈善超市配送物品40万元;城区南水北调专项救助2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03名;对37770名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特困家庭成员进行一次性救助共960万元;对因残致贫家庭救助23万元共460人。
焦作市困难群众社会帮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