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实习生李新元、侯昱坤)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医疗机构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活动有所抬头的情况,卫生部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对于擅自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不仅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还要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医生将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人体器官移植是指摘取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将其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过程。由于目前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导致私下渠道器官买卖的猖獗。一些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秩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此次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卫生厅重申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明确凡未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核定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摘取健康人体的器官。
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将受重罚,具体处罚为:对于违法医疗机构,将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限期改正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据了解,卫生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名单及其相应人体器官移植项目。我省有6家医疗机构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分别是: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肝、肾移植项目,济南军区第一百五十三医院的肾移植项目,省人民医院的肾、肺移植项目,郑州市人民医院的肝、肾、心移植项目,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肾移植项目和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肾移植项目。
我省严格禁止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卫生部门提醒患者,器官移植的后续治疗很关键,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要选择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器官移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