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青海省将在三江源地区实施教育补偿机制,即对学前一年教育、中等职业3年教育经费实施补偿政策,适当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对三江源地区异地就读的初中、高中阶段学生及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的农牧民家庭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
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了解到,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青海省教育厅、财政厅《三江源地区“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和《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实施办法》,这两项政策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