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喜红
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对所负责的督办案件、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工作,坚持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受到了市局、人大、有关部门和有关当事人的好评,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三八红旗手”。县公安局连年获得省厅“督办案件办理先进单位”;县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