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酒驾”成网络热词 网友称应该重罚
副局长醉驾被查 定性“因公喝酒”暂未究刑责
“因公酒驾”成网络热词
新闻源 @大仙:某副局长醉驾被查,只因“因公喝酒”醉驾变酒驾,暂未获刑。“因公酒驾”这词儿要火。
全媒体记者宋莉联动报道 醉驾入刑,全民皆知。可近日《华西都市报》报道称,四川丹棱县一副局长驾驶公车因醉驾被交警查获,当地执法部门在多次碰头会后,因该官员醉驾行为情节轻微,且是“因公喝酒”,故仅处以行政处罚,按酒驾开了罚单。尽管当地警方表示,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出台后,警方将予以进一步追责,但“因公喝酒”的定性马上引发了网友热议。于是,继“激情杀人”之后,“因公酒驾”也成为网络热词。
什么都“因公”岂不乱套?
不少网友质疑,如果醉驾可以“因公”不入刑,那其余的违法事件是否都可以套上“因公”。
@PK好傻好天真:什么都套上“因公”一词,世界不都乱套了?
@xjloveflp:“因公酒驾”这个词好,今后城管可以“因公打人”了。
@廖京生:据说有规定:从出家门到进家门,都算因公。如酒驾可免罪,别的呢?此门不可开。
@地狱向佑-许仙:醉驾还有分因私醉驾和因公醉驾?请问杀人是否也分因私杀人和因公杀人?因公杀人不用偿命?
“因公”才更要重罚
有网友称,法律不该成为怂恿犯罪的酵母,作为公务员,“因公”非但不应该是免罚的理由,且应罚得更重。
@嫣明蕙_Yan:因公?因公才要罚得更重啊!工作时间喝醉酒,那叫玩忽职守。
@廖睿律师:“因公喝酒”也是不依法处理的理由?荒唐!因公喝酒、知法犯法,那是严惩的理由,而不是不予处罚的理由。
@雷武奎:法律如果有弹性,就成了怂恿犯罪的酵母——郑渊洁这句话是对因公喝酒和因公酒驾的最好评论。
儿子无证肇事母亲找人顶罪 替罪羊入狱后全家蒸发
顶罪者入狱,肇事者全家却“人间蒸发”,许下的一套房根本没兑现
这是一起代价高昂的“顶包”案。儿子没有驾照就敢开车上路,果然出了车祸,一死三伤。母亲溺爱儿子,开出一套房子的“赏格”,找儿子的朋友顶罪。
为了房子,朋友替儿子进了监狱。风头一过,母亲后悔了,全家人换了手机关了厂,玩起“人间蒸发”。
眼见到手的房子飞了,一怒之下,在监狱的朋友把真相抖了出来。
儿子无证肇事,母亲找人顶罪
今年1月2日的天台大雪纷飞。天台城关人小裴虽然没有驾照,还是开着家里的轿车,带着朋友小杨出门看雪景。
开到城区的时候,小裴撞上了对向快速驶来的一辆轿车。小裴受了轻伤,而对方车辆上的4个人伤势严重,其中一个人伤重不治。
事故发生后,小杨赶紧将几名伤员送到医院,同时通知了小裴的家人。
听说儿子出事故了,裴母赶到了现场。她知道儿子无证驾驶,又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坐牢是免不了的。想到儿子20多岁的青春年华就要在监狱里度过,裴母心急如焚。
多方求助下,有人给她出了个馊点子:找个有驾照的人顶包,再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对方有驾照不会判得很重,小裴也能逃避牢狱之灾。
裴母顿觉醍醐灌顶,赶紧找了几个人谈这事,都被拒绝了。最后,倒是小杨“仗义”,表示愿意替小裴顶罪,但好处也不能少。
裴母狂喜,满口答应。
“替罪羊”坐了牢,肇事者全家“蒸发”
裴家开了个小企业,家境殷实。为了换宝贝儿子平安,裴母许下诺言,只要小杨帮他们把事情搞定,愿意为他在天台县城买一套房子。
双方几番讨价还价,裴母嫌城区里上百万的房子太贵,最后决定在县郊买一套房子,价值在60万元上下。
接下来,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小杨代替小裴,进了拘留所。
小杨被警方控制后,接下来的交易就由小杨的父亲接手。他和裴家人一起挑中一套房子,裴家为这套房子付了1万元定金。
之后,小杨的父亲多次联系裴家付房钱,却发现,裴家的人手机关机,企业也交人托管,自己跑得无影无踪了。
儿子坐了牢,房子又不见了,小杨父亲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还在狱中的小杨,愤怒的小杨很快向警方坦白了实情。
肇事的、顶罪的,全坐了牢
交警随后查实,小裴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认定小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随后,小裴全家也被找到了。原来,小杨顶罪以后,裴母见风头渐过,开始心疼那一套房子了。
想到小杨已经坐了牢,裴母认为他也无力翻案,干脆换了手机,带着全家人一跑了之,连自家的厂也交给别人看管。原以为小杨家人找不到自己,也只能吃个哑巴亏把这事兜下,没想到还是被翻出了老底。
之后天台法院查明,小裴在2010年3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过罚金。
昨天,法院以小裴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4个月,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6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杨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朱利明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