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个结果我们接受,我们就是为了争一口气!”近日,十一名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诉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仲裁委调解,他们领到了工资。
今年以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创新工作方法,做到“即清即结、到位调解、公平效率”,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截至目前,受理案件64起,成功调解46起,调解率达67%。
(张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