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博爱县苏家作乡车家作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把存有6480元基本生活费的存折送到李格(左二)、李森森(左三)姐弟俩手中。按政策规定,年满18周岁前,姐弟俩今后将每年都能领取国家发的基本生活费。六一前夕,该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为56名贫困儿童发放了16.79万元的基本生活费,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杨晓纯 程 全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