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市自2009年至2011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共对全市43个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检查。
经检查,有23个单位未发现违纪情况;20个单位存在违纪资金问题,违纪资金来源情况主要表现在单位房屋租赁收入不缴非税收入专户,不缴纳税款。具体形式有:以白条形式将收入计入单位“小金库”;用房租收入直接抵顶招待费、办公费等;房租收入入账,但是未缴纳各种房屋租赁税。通过检查,共查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专户资金55.8万元,应缴纳房产税等税款44.3万元。目前违纪资金已足额上缴入库和非税收入专户。
(张彩云 王文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