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二五”住房保障各类住房建设规划已经确定,计划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投资156.5亿元,比“十一五”增长34倍。面对这一艰巨任务,市房管部门将如何部署以确保目标实现?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冯全义。
问:“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在规划期内,我市计划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投资156.5亿元,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660.8万平方米,为82951个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具体来说,“十二五”期间,我市投资4.7亿元,新增廉租住房10776套53.5万平方米。我市还计划投资16.7亿元,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3563套105.5万平方米,同时计划投资6.2亿元,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469套57.3万平方米。到2015年,我市将投资128.8亿元,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44.5万平方米,共计47143套。
按照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书,我市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为23424套。其中,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130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865套,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749套,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开工12897套,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67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716套。
问: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答:近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机构、运作机制、政策体系等已基本建立起来,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是确保任务如期完成的基础。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条: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市委常委会议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确定为2011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成立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二是“五制驱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所谓“五制驱动”,即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项目单制度、联审联批制度、督察评比通报制度。同时,我市严格执行棚户区工作问责制,对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而影响市区棚户区改造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建机制。我市明确规定,新建商品房时必须配建保障性住房。凡商品房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均按照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建设项目均应按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商品房项目核准时,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类型、面积、套数、套型、配套设施和投资等内容,明确建成后由政府收回和收购的条件,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
我们还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管理项目,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建设标准、招投标方案及程序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和项目负责制,同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管程序,从过去的被动监管转变为主动预控监管;完善分户验收制度,建立分户验收指标体系,推行专家验房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
本报记者 高新忠
本报通讯员 李刚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