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树勋 通讯员詹水仙) 近日,新区制定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半年评议制,进一步增强了机关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效能。
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因故不在的,首问负责人应当负责做好接待(接听)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及有关事项转交责任人或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对职责交叉或涉及机关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在做好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引导办事人到相关部门予以接洽。对未执行首问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情节轻微的,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处罚。
服务承诺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进行服务承诺。服务承诺中的承诺时限,要结合新区实际,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达到的办理时限外,其他具有弹性的办理时限原则上要缩短三分之一。每项服务(审批)事项的分管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分工、联系电话等都要逐一进行公布,并标明投诉举报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半年评议制。评议主要采取面对面述职、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评议时间为每半年开展一次。评议主要通过召开面对面述职大会的形式组织实施。被评议单位的民主测评结果要在会上进行现场通报。对连续两次满意度排在前三位的部门或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将授予“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连续两次满意度排在前三位的领导干部,将授予“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连续两次群众满意度排在后三位的部门或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三次群众满意度排在后三位的部门或单位,责令其主要负责人辞去现任职务。对连续两次群众满意度排在后三位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三次群众满意度排在后三位的领导干部,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属驻区机构的要将评议结果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通报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