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通园小区”购房款的:
秦秋启、张保国、张百寿、赵 斌、刘 超、肖玲玲、李鲲鹏、黄彩霞、王 涛、张建明、孙好宾、王小萍、秦和平、潘欣欣、王金水、方贵强、张建星于2011年7月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认购书等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双方约定执行。
办公室电话:3376706
焦作市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