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站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一女子郑美(化名)利用某饲养户急需资金扩大饲养规模的心理,以帮助饲养户从银行贷款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郑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郑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郑美在一家美容店作皮肤护理时结识了陈秀,得知陈秀办有一个养牛场。由于市场前景看好,陈秀急欲扩大规模,但苦于筹措不到资金。郑美觉得有机可乘,谎称其银行有熟人,能帮助办理贷款,陈秀信以为真。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郑美安排张某冒充某银行信贷员,多次到陈秀家查看其饲养场的规模,好客的陈秀每一次都热情地款待两位“财神”。郑美还以需要活动经费、打点银行工作人员为由,累计骗取陈秀人民币3.5万元。后来,发觉上当受骗的陈秀,一纸诉状将郑美告上了法庭。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越来越迫切。但由于金融改革滞后、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等诸多原因,银行信贷资金难以满足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需要,普遍存在农户贷款难、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社会上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此种情况,往往以银行有熟人、和银行领导关系密切、能帮忙贷款为诱饵,骗吃骗喝还诈骗人家钱财。从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县市区法院等部门反映的情况看,近年来此种诈骗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并有上升的趋势。
有关专家提醒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银行的审查,切莫轻信社会上一些所谓“中间人”、“中介机构”的游说,以免上当受骗、损失钱财。同时,金融机构要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完善信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陈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