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区于2009年开始筹建;2009年8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和2010年1月4日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2010年2月11日,省政府正式印发《焦作新区总体建设方案》;2010年8月,省编委批复焦作新区机构编制方案;2010年12月1日,焦作新区领导班子正式组建。
根据《焦作新区总体建设方案》要求,焦作新区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涉及高新区、中站区、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的6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焦作新区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建设成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市委、市政府也对焦作新区提出了明确目标,市委书记路国贤在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上要求:“新区要加快规划建设步伐,‘十二五’末要成为焦作发展的新亮点和重要增长极。”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大的气魄、大的思路、大的举措,全力支持焦作新区加快发展,打造中原经济区的亮点。”《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着力提升新区的规划引领能力、产业聚集能力、综合承载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乡统筹发展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末,使焦作新区的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20%以上,人口达到50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0亿元,年均增长42.1%;实现固定资产投资445亿元,年均增长50%;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年均增长39.9%;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0亿元,年均增长41.9%;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亿元,年均增长59%。成为焦作走在中原城市群和中原经济区核心区建设前列的战略引擎,使新区成为焦作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亮点,成为全省新区建设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