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树勋、刘正文) 随着6月15日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该区公共资源交易进入了一个公开交易、公平竞争、公正执法的新时期。被称为“阳光下交易公共资源”的焦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用3个月就完成了组建工作。目前,该中心硬件设施、人员配备、交易演练已全部到位,初步具备了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多项能力。
今年3月份,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和《关于加快焦作新区建设的决定》的精神,焦作新区结合自身实际决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对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的筹建工作,该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新区管委会主任杜宇任组长、党工委书记郜小方任副组长的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领导小组,全面展开筹建工作。选择场地、调配人员、购置设备、制定制度,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协调配合,迅速推进。4月份,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评标室、监控室等完成建设。5月份,该区最先进的电脑、网络监控系统、评标专家自动抽取系统、大型电子显示屏、投影仪、音响等设备陆续安装到位,3名经过选调的干部正式开始工作。6月15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宣告成立。该中心下设建设工程交易科、土地资源交易科、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和综合办公室4个职能科室。从筹建到建成,仅用3个月的时间,该中心的快速成立再次展示了令人叹服的新区速度,彰显了新区人干事创业的热情与能力。
据悉,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要遵循行政监管与市场服务相分离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模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监管效能,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如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让公共资源交易充满“阳光”?一是项目统一进场。该区要求国家、省、市、区规定的项目,统一在中心交易;各类监管、交易、中介服务,统一在中心进行;各主管部门统一进场监管;各类信息、公告按照规定统一发布;各种收费统一在中心结算。二是实现管办分离。具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的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监督管理执法职能,但不直接介入市场操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布信息、抽取评委、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履行市场服务职能,按照规则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政府监管部门脱钩,人员、职能、财物分离。三是严格规则主导。依据法律法规,完善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程序,包括招标申请、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交易结果公示等;公共资源交易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实现规范、阳光操作。四是全程监督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执法;区纪工委监察室对各职能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各方进行监督指导。
据了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项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对生产要素和发展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做好中心的招投标工作,该区选拔和抽调了具有一定建设工程交易和土地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业务知识及工作经验的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收集、发布资源交易信息,接受报名,抽取评标专家,提供招标、拍卖、挂牌场所,为建设工程交易、地产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各项服务。今后,该区境内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户外广告经营权、地名冠名权等众多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各类项目,将全部严格按照程序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该中心也将坚持边组建、边运作、边规范的原则,不断强化自身建设,逐步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力助推新区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