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近日出台实施《财政窗口加强银行支票收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根据缴款单位开户银行确定支票领取银行的原则,即开户银行同行原则和办事地点就近原则,财政监督员负责审核把关。该办法实行后,财政窗口支票领取行为得到了规范,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同时也杜绝了窗口经办人员任意选择银行可能带来的违纪问题,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张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