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实习生张苗) 昨日,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本月起,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收一般诊疗费,参合、参保人员个人自付1元即可享受挂号、诊查、注射及药事服务等项目。
据了解,此次我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9元。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基金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元,参合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元。
实行一般诊疗费是医保对基本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偿的一个新渠道。近年来,我市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进度较快、成效明显。从今年的情况看,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2.8万人,参保率在90%以上;新农合参合人数247.4万人,参合率达到97.8%,均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医疗保障总体上实现了全覆盖。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率在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10万元。城镇医保市级统筹工作积极推进,普遍开展了门诊统筹,实现基本医保统筹区域内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广大城乡居民看病成本进一步下降,报销更方便。
本月,与一般诊疗费一同实行的还有新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从7月起,我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新的招标结果从网上直接采购药品。按照新办法,从7月开始,由县级财政把药款支付给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通过集中支付保障药款及时到位,保障企业的利益,同时也彻底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销售的经济联系。我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确保每月及时集中支付一次药款,以保证生产企业回款速度,降低药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