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传胜
近年来,我市汽车消费市场发展迅速。作为我市汽车交易的监管部门,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机动车辆交易管理所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尤其是二手车市场,交易更为活跃。2009年以来,每年到该所办理交易合同的汽车数量有1万多辆,今年1~5月份,二手车交易量已接近5000辆。
由于汽车消费品的特殊性,目前又没有“三包”规定,调解一辆汽车投诉案比家电、手机等案件要多花费几倍的时间。但是该所工作人员以“消费者权益无小事”为宗旨,不辞辛苦,多方协调,使不少汽车消费投诉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了严把交易关、杜绝不必要的纠纷,该所依照有关规定,要求二手车买卖双方都必须到场。尤其是卖方车主本人必须到场。尽管如此,有些人还是想起了歪招儿,拿着车主身份证冒充车主办理手续。去年夏季,几名从县里赶过来的农民到该所办理二手车交易手续,由于车主未到,该所无法给他们办理手续。不过,他们反映,车主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当时是以他的名义买的车。由于路途远,他们希望该所能特事特办。为了不违反规定,该所所长李伟不顾天气炎热,自己开车带着工作人员到车主家里完成了车辆交易的监管任务。
随着汽车逐渐普及到寻常百姓家,购车、修车出现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该所在加大对汽车市场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把处理群众投诉、化解消费纠纷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为汽车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年初,一位消费者投诉称,他在某品牌汽车4S店预订了一款车,并缴了1000元订金。结果,这位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该4S店提不到车。随后,这位消费者以该4S店违约中止汽车买卖合同,并索要1000元订金。但是,该4S店人员却以种种理由不予退还。该所接到投诉后积极和该4S店人员协商,使其很快就把1000元订金退给了这位消费者。
前段时间,家住修武县的张先生向该所投诉称,他花7万多元在市区一家品牌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上个月,他开车上班时,汽车一直发动不了。这家品牌汽车4S店对其所购的汽车进行了维修检查,发现该车四缸进气门导管断裂。不过,该店称这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所用汽油引发的问题,并让张先生独自承担维修费及辅件费1200元。对此,张先生并不认同。李伟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该店进行调查。李伟要求该店负责人立即就此事与厂家联系。很快,厂家回复称,这个问题属于汽车质量问题,应为此事负责,赔付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