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及时兑付到位,焦作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已将预拨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指标拨付各相关单位,并委托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市区出租汽车财政补贴资金的兑付,补贴将于2011年7月19日开始发放, 2011年7月 22日发放结束,特公告如下:
1.发放范围:市区2011年上半年已年检合格的出租汽车。
2.应持证件:车主本人携带本车运营证、行车证、车主身份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发放地点:市客运处驾驶员文明培训学校。
4.各出租汽车公司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请各出租汽车车主按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逾期不领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上缴。
焦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