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任建设、和英丽、杜新菊)在建党90周年之际,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离休干部的关心和照顾,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要求,我县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并扩大发放范围,增发部分已于6月30日前,结合县委老干部局走访慰问活动逐户送到了全县300余名离休干部手中。
本次慰问共发放资金50余万元。具体发放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离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