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18日电 (记者杨金志)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开庭审理上海“一一·一五 ”特大火灾系列案中的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原主任高伟忠等5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副主任姚亚明,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及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等2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