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章
学会敬畏和关爱是一种美德。
“畏则不敢放肆而德已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邓小平同志曾说,“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这里讲的“怕”字,也就是“敬畏”之意。大凡理想信念坚定,对人生抱有积极态度的人,干净干事,造福百姓的人,都是“有所畏”的。人民法官保持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人生智慧,更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清贫,他不抱怨;困难,他不退缩。在荣誉面前,他主动让位,退位不退志。他敢于面对现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清贫的职业。这就是“老转法官”温民权高尚的品质。
心存敬畏,是内在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的自然外化,是执著、坚守和奋进的一种态度,它是一种信念,更是一分责任。“一个人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他对社会、对公平的认识,可能就在这一次官司中得到证实。如果因为我的失职办错了案,不仅对不起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对不起人民群众。”这是法官李玉香经常谈到的一句话。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普天之下,人民为大。法官敬畏人民,就是要摆正法官与人民群众的位置,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责任、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考量,自觉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干起、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最赞成的地方抓起,使人民群众的呼声、希望和要求都能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得到体现和回应。
学会敬畏不是胆小怕事,不是畏首畏尾,更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自律、一分清醒。
“作为法官,我非常在意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在意他们对审判工作的评价。我常常反思,当事人从见到我的第一面,直到拿着判决书离开法院时,他们是否感觉到了公正?”这个问题常常让王胜利辗转反侧。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执法办案,这就是法官王胜利的办案法则。
古人把断狱判刑的官员称之为“刀笔吏”,顾名思义,法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一副冷酷无情的形象。可是,当我们看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而开展的巡回办案;看到法官为了达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让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获团圆而倾情调解;看到法官李鲁生从自己的工资中取出1000元钱,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受害人当做回家的路费时。谁又能说,法官无爱呢?
与其说,法官的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付出;还不如说,法官的爱其实也是一种责任。
责任源于感情,责任重于泰山。
大爱无言,只有法官心怀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才能舍小爱、成大爱,才能铁肩担道义、丹心铸法魂,才能像英雄老人李文祥那样,活得满足、活得无愧、活得干净、活得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