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泽阳、张玲)近日,中站区法院和解执结一起80多岁的老母亲状告两个50多岁儿子的赡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中断了多年的母子情、兄弟情和好如初。
老人常某有3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均已成家的3个儿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并在赡养母亲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最后由老大独自赡养母亲。2004年,三兄弟经过协商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但后来老二、老三却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母亲赡养费。后常某因瘫痪住院治疗,并起诉要求老二、老三履行赡养义务。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但判决后,老二、老三均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案件的症结在于两兄弟对老大有意见。于是,执行法官分别找到老二、老三,为他们分析原因、释明法律,使他们从思想上逐渐有所转变。随后,法官又把三兄弟召集到一起,并当面说明问题。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老二、老三不但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还表示今后愿意与大哥共同负担母亲的赡养费与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