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习要素质,向学习要能力,向学习要水平,向学习要效率……近年来,市检察系统通过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走出了一条“学习强检”之路。
要做好检察工作,最根本是抓好检察队伍建设。面对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课题、新任务,市检察机关从强化队伍素质入手,组织干警不断学习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树立新观念、理出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掌握新技能,为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走进市检察院,人们能感受到这里浓厚的学习氛围:走廊上、大厅里,有关学习的格言、警句不时映入眼帘;电子显示屏上,近期的学习内容、安排不断滚动播出;学习专栏上,阅读文摘、心得体会、学习小故事等丰富多彩;宣传橱窗内,学习标兵的照片和事迹引人驻足观看。
周五学习制、周一讲学制、逐级点名制、学习标兵月评比制、学习通报制……为有效推动全市检察干警的学习,市检察院党组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学习的意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述学评学制度》等文件,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机制保障、考核标准等方面提出要求,形成了干警述学、群众评学、党组考核的学习制度,建立了述职、述廉、述学的“三述”报告考核机制。
在市检察院,每个人不仅要完成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还随时可能成为主讲人。每周一的部门会议上,部门负责人随机点出一名干警,由其进行5分钟的发言;领导班子学习会上,检察长在班子成员中随机点出一名主讲人;全员干警学习时,政治部在部门负责人中随机点名,被点名者走上讲台进行学习发言。
个人学习如何,要进行评比。每个月在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警中分别评出学习标兵并张榜公示。院里定期或根据学习要求,以讲评的方式,对学习好的部门和个人、学习中的问题、学习的要求等进行书面通报,反映学习状况,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院里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增加了“述学”的内容,即领导干部在汇报工作中要增加所负责单位或部门的学习情况。
为深入推进学习,全市检察机关有计划地开展了“荐一本好书、读一篇好文章、写一篇心得体会、作一次主讲发言”活动。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党组成员定期带头上学习教育课,院里经常邀请省检察官学院、郑州市委党校、焦作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进行社情介绍,为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学习过程中,全体干警结合实际,通过交流学习心得、开展学习测试、办案小组学习讨论、网上开设学习园地等方式,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同时,各级检察机关案件评查、出庭观摩、模拟法庭、以案析理、司法文书评比、应知应会竞赛等素质强检活动也随之广泛开展起来。
解放区检察院的学习沙龙办得有声有色。该院领导、检委会成员、业务骨干以模拟案件试题,展开激烈辩论;民事行政检察的公益诉讼研究课题吸引不少干警的关注,先后开展支持起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活动,拓展了监督领域和方式;刑检部门干警错案反向推演改变判案的常规思路,为审查疑难案件进行了有益探索;控告申诉部门的点名接访制拉近与来访人的距离,增强了群众的信任;自侦部门的证据标准量化实践使办理案件的效率提高20%以上。
学习改进了干警的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做人标准和行为习惯。如今,从“要我学”到“我要学”,读书学习已成为全市广大检察干警的普遍追求和自觉行为。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1人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还有一名在读博士;通过司法考试人数60多人;干警大学本科率达72%,中层干部全部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干警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数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