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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8月2日起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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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8月2日起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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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国家司法网了解到,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8月2日起开始进行现场审核。

  据了解,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7月15日9时至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2日至10日(周六、周日休息)。焦作地区审核地点为市司法局513房间。

  申请人接受审核时,应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以及学历查询结果一式2份。许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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