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焦作市六县市城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焦作市区非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检查评比方案》和《焦作市城区及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检查排序方案》的要求,组织市爱卫办、城管局有关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各县市区城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今年上半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根据检查方案要求,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决定:
1.通报表彰焦作市区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检查排序前三名的解放区新华街道办事处、中站区李封街道办事处、山阳区太行街道办事处和六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焦作市区非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检查排序前十名的修武县城关镇、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博爱县磨头镇、武陟县木城镇、博爱县清化镇、沁阳市山王庄镇、孟州市槐树乡、孟州市会昌街道办事处、温县温泉镇、沁阳市怀庆街道办事处。
2.通报批评焦作市区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检查排序后三名的焦作新区文苑街道办事处、山阳区东方红街道办事处、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和六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焦作市区非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检查排序后十名的武陟县嘉应观乡、武陟县大封镇、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孟州市城伯镇、沁阳市王曲乡、修武县七贤镇、修武县周庄乡、孟州市化工镇、博爱县金城乡、温县武德镇。
希望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契机,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
焦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