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刚刚结束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会上获悉,沁阳市纪委、市监察局获“2006年至2011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沁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在沁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焦作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班子、带队伍、严管理,抓落实、促发展、保稳定,强化对民生工程、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以及维稳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环境赢商”战略和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和谐村企共建”、“沁阳发展我服务,我与沁阳共命运”、“我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双百双帮”对口扶持企业及“卸包袱、化矛盾、减负担”企业问题排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该市纪委、市监察局共对184家单位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任追究250人次;共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项目184宗,实现合同交易额9.0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29亿元,节支率12.43%;共收集企业、群众合理化意见和建议1000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230515件,办结228770件,到期办结率99.2%,累计办理金额20.5亿元。2010年,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该市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率达98.5%。
(郅双燕 赵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