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参考·悦读 上一版3
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发布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
美日欧热猜中国航母
上半年房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
中国首次为“GDP质量”排名次
《烈士褒扬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
8月1日起施行
展现创业艰辛
信仰的力量
微博一周
温 暖
那一簇小蘑菇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1年8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发布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本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所说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看点:值得注意的是,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先去除纳税人缴纳的“三险一金”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该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然后再按新的减除费用标准扣除3500元。这样算下来,实际上,月工资收入4545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缴纳个税,而不是月工资收入在个税起征点即3500元以下的人不用缴纳个税。

  “三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几项加起来,法定的缴纳比例是个人工资收入的23%。按照新的标准计算,月薪5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缴纳的个税也只有10.5元,减负率达93.4%;月薪10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须缴纳个税315元,减负率也达到了58.8%。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