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城市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单身?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机构年初发布的《中国城市“剩男剩女”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导致单身的原因中,“工作之余宅在家里”排在首位(20.2%);第二是“没有经济基础,没房、没车”(19.2%);第三是“社交圈窄”(18.4%);“对爱情宁缺毋滥、过于痴情、被曾经的感情所困扰”占17.0%;“不会与异性相处,对自己缺乏自信”占12.7%;“因事业和学业而错失交友的最佳时机”占9.3%;另有3.2%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是独身主义者,不打算结婚。不断升高的离婚率,也在制造着越来越庞大的单身族。
与“单身潮”相伴相生的,是整个社会的“少子化”。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0~14岁人口为2.2亿,约占全国人口的16.6%,比2000年下降了6.2%。根据人口学统计标准,一个社会0~14岁人口占到15%~18%即为“严重少子化”,15%以内为“超少子化”。由此可见,我们社会已经进入“严重少子化”阶段。
面对这样的形势,人们也开始讨论:“单身潮”是否必然引起“少子化”?可否让单身者也能养育后代?
有人建议,单身女性可以考虑领养孩子。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只需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就可以领养一名孤儿。
也有不少单身女性仍希望经历为人母的过程,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但单身女性生育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但第十八条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专家认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允许单身女性生孩子。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一出,引发公众热议:这是否为单身女性生育开了绿灯?2003年国家卫生部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给这场争议暂时画上了句号。《规范》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中,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目前,单身女性想要生育子女,不仅没有法律许可,还要面临计划生育指标、孩子户口、社会保障、教育以及社会舆论压力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中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