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市政协根据2011年度工作安排,8月1日至3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视察的主要方法:一是听取县市区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实地视察有关企事业单位,查看各单位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复函、谈判记录、职代会通过的决议、专项集体合同及当地劳动部门的审批意见书;三是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职工代表,了解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