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温县法院这篇《群众冷暖时时放心头》的文章,说的是群众利益无小事,讲的是一切为了群众满意。
人民法院是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工作中所有沉痛教训,都能从脱离群众中查出原因;所有骄人业绩,都会在密切联系群众中找到答案。
古人云:“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只有将深厚的感情融入到崇高的司法事业中,我们才能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满意为落脚点,俯下身子听民怨、放下架子解民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温县法院的法官正是怀着对故土的热爱、怀着对身边人民群众的真情,无怨无悔地扎根怀川大地,为我们树立了司法为民的典范。
践行司法为民,重点在“司法”,本质在“为民”。集体一等功、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这一项项荣誉的背后,我们依稀看见温县法院的法官在办案中那忙碌和不知疲倦的身影;看到他们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犹如春风化雨;甚至承受着当事人的谩骂,却仍像对待亲人一样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为了审好每一个案子而埋头工作,默默地奉献着,不求名、不求利,任劳任怨。
为民,不以善小而不为。一张真诚的笑脸、一句贴心的问候、一次亲切的握手、一番诚恳的交谈、一个实在的举动,从细微处彰显法官的为民情怀。我们在感受和思考中越来越明白,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原来可以如此质朴地点滴践行。
群众面前无小事,这在温县法院得到了最好的体现。温县法院的法官心里装着群众的冷暖,正是这分情、这片暖,使他们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现在,他们更是以此为动力,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践行司法为民,没有最好,但求更好。